[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关于丹巴地铁四十八号线多久才能通车?没有人知道吗?

发布时间: 2023-01-12 12: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案中,凶犯赵志红从1996年四月到被捕时的2005年7月期间共犯下二十余起强奸杀人案。

  最小的受害女性是年仅12岁的女童,赵志红以口渴想喝水为由,让小女孩打开了房门。

  阅读提醒:内容有涉及血腥残暴的内容,在讲述还原案子的过程中,会尽量避开血腥和残忍的画面,只阐述案件经过。

  案发现场,一具女尸倒在了女厕所的地面上,衣衫凌乱,狼狈不堪……脖子上还有明显的勒痕和淤青。

  而当时,没有人知道的是,在这桩奸杀命案结束后,一个身形瘦弱的男人正松了一口气。

  张某说,她在街头等车的时候,一辆出租车还没等她挥手就已经朝着她开过来了。

  他制服了张某,用绳子捆住了张某的手脚,并强行对其进行了侵犯。事后,犯罪嫌疑人便驱车带着张某离开了案发地。

  张某死里逃生,赶到了派出所报案,她在情急之下,还记住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码。

  这让接案的民警松了一口气,民警以为,只要根据这个线索,一定就能很快抓住那个犯罪嫌疑人。

  很快,民警就根据张某提供的出租车号牌,在出租车系统中查询到了张某所说的出租车。

  但让人疑惑的是,根据出租车的车牌号码查询显示,这辆出租车的车主,是一个女士。

  警方通过出租车系统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车主的电话号码,来来回回打了十几个电话,可女车主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

  乌兰察布市警方一下子警惕起来,这个时候女车主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难道是和张某的案子有关。

  正在乌兰警方疑惑的时候,乌兰察布市郊区的一个派出所又接到了一起特殊的报案。

  羊倌面色惨白的站在派出所里,伸手微微颤抖的指着屋外的远山说:“那边的一个粪坑里,有……有一具女尸。”

  警方第一时间赶往了现场,经过打捞尸体后发现,山粪坑里的确是一名女性尸体。

  但让人惊恐的是,这具女性尸体整个泡在粪坑里,身上还被一根两米多长的电话线捆住了双脚双手,脖子。

  凶手应该就是利用电话线先勒死了女子,再把女子绑起来,实施了侵犯,最后才被凶手抛尸山粪坑。

  乌兰察布市警方在核对受害人身份的时候发现,这个受害女性居然是和张某的案子有关。

  经过警方全力追踪发现,受害人陈某生前所开出租车,出现在了一个废弃的拆车场内。

  警方追踪到这家拆车场的时候,车辆虽然还没有被拆解。但车辆内部被人放过一把大火,所有的痕迹都烧得干干净净。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张某和陈某案发五天后,乌兰察布市竟然又再一次发生了恶性强奸杀人案。

  最早报案的人以为,受害人是被交通肇事逃逸,所以警察到现场以前都以为是一起交通肇事案。

  直到警方到达现场,揭开了盖在死者身上的衣服后才发现,受害人下身赤裸,有明显挣扎和被侵犯痕迹。

  进一步勘验尸体后,警方发现死者除了被侵犯以外,死者的左胸五处刀伤,刀刀接近心脏。

  这次案发现场是乌兰集宁区厂东侧,一座废弃的墓穴内,受害者被双手捆绑,脖子上有明显勒痕。

  乌兰察布市的警方意识到这几起案件很有可能都是同一个凶手,也就是说这次发生在乌兰察布市的奸杀案,有可能是一个犯罪嫌疑人犯下的连环奸杀案。

  警方很快就将几起案件中从受害者身体里提取出来的DNA做了鉴定,很快结果就出来了。

  如果是连环奸杀案,那么也就意味着,如果不尽快破案,那么犯罪嫌疑人肯定还会继续寻找机会犯案。

  当时乌兰察布市将此系列案件报告到了北京,北京又打电话到了上海,请了专门破案的专家和善于刻画犯罪嫌疑人画像的刑侦专家张欣。

  7月26日,犯罪嫌疑人的画像进行发布,警方悬赏20万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

  他们反复回到多起案件的案发现场,经过仔细的推敲和琢磨后,警方扩大排查范围。

  这个案件是1999年1月31日6时30分左右,一名妇女在家中睡觉时,被闯进来的一个陌生人强奸。

  当时受害者也报警了,呼和警方虽然没有侦破该强奸案,却完整的保存了该受害者体内提取的精斑。

  六年后,乌兰察布市警方经过比对后发现,99年1月31日发生在呼和浩特市入室强奸案和乌兰察布市的连环杀人强奸案凶手DNA一致。

  警方第一时间把嫌疑人画像交给了呼和市受害人,也是另一个已知幸存者进行辨认。

  针对受害者的反应,警方推断,这个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曾经就在这附近出没过。

  05年10月8日,呼和强奸案发附近一个村庄的村民在看过画像后,猛地的顿住了。

  经过调查后确定后,警方终于可以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叫赵志红,目前正在呼和浩特一家私人开办的幼儿园内工作。

  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抓捕归案后,警方经过DNA比对发现,赵志红确实就是在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市犯下一系列连环强奸杀人案凶犯。

  因为赵志红清楚的说出,他犯下的第一起案件,是1996年4月在毛巾厂厕所里奸杀了一个女人。

  从1996年4月的毛巾厂厕所强奸杀人案开始,到2005年7月被抓捕期间,赵志红一共犯下二十多起强奸抢劫杀人案。

  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名十二岁的小女孩,是被赵志红以讨水喝为由,好心为他倒水,才对恶魔打开了房门。

  其中有山西医专的女大大学生被他用纤维绳将双手与左腿交叉绑缚,以劈开右腿,使整个身体呈现后拱弯曲状况——传说这是北方地区早年杀两脚羊的方法。

  在这次开庭过程中,赵志红冷静的听法官陈述其所犯种种罪恶案件后,一直表现得很平静。

  也由于这个原因,启动追查程序,对赵志红提出的1996年毛巾厂奸杀案追查。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0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从小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生得瘦弱些,小学毕业后,在家闲散了几年,96年随父打工。

  结婚后的赵志红带着新婚妻子在呼和浩特市居住,每次回老家赵志红很是得意自喜。

  而且,除了有过性生活,更让他崩溃的是,妻子不仅是有过性生活的女人,还是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女人。

  这个念头一直盘旋在赵志红的脑海里,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强烈欲望,渐渐又开始嫖娼。

  多次嫖娼后不久,赵志红渐渐因为钱的原因不能随心所欲。一直到四月份犯案,他在毛巾厂里意外遇到了上厕所的受害者。

  在此之后赵志红开始嫖娼和犯案,一次次犯案后,赵志红胆子越发大了。除了沉溺嫖娼以外,还在外面继续犯案。

  为了能更好的搭讪受害女性,赵志红经常看各类某音类女性杂志,还接触过一点女性研究类的书。

  赵志红自己在面对采访的时候平静的说,自己在作案的时候和平时就是两幅面孔。

  事实也正如赵志红所言,他的罪是无论如何也躲不过的。在呼和浩特市法院对1996年的呼格案进行重审以后,确定呼格案证据不足,当庭宣判呼格无罪。

  并开启国家赔偿程序,对一直在为儿子呼格上访的老父母赔偿了共计两百多万元。

  2015年2月9日9时30分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赵志红的上诉,并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法官只接纳其中一起控罪属未遂犯罪,但对赵志红提出有自首、立功情节等辩解不予采纳,维持一审裁决,判处赵志红死刑。

  2019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赵志红案裁定核准,经核准后确定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而赵志红的父母也表示,赵志红是罪犯,是坏人,他们权当没有这个儿子,也绝不会去见他。

  没有人知道,在赵志红苟且偷生的那么多日子里,会不会也曾梦到过那些无辜被他害死的人,追魂索命。

  而赵志红06年于狱中写下的所谓偿命申请,也因为他被判死刑后不服判决,进行上诉的行为不攻自破。

(责任编辑:admin)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