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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衡阳地铁34号线线路图高清,了解一下吧!

发布时间: 2023-01-09 15:3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为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总体要求,历下区人民政府实施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历下段),对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根据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济南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用地规划意见(二期)的复函》(济自然规划函〔2021〕779号),确定了房屋征收范围: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座车站,包括

  。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范围。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涉及被征收非住宅单位为山东三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个房产证,证号分别为济房权证历字第037444号、济房权证历字第037445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800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60天,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6日。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补偿方式并签订补偿协议。

  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不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按照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偿奖励。

  1.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4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偿奖励。

  2. 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3月6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5%的货币补偿奖励。

  3.超过规定的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的货币补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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