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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30 11: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药械“两保一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5个方面采取14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防疫药械保供应、保质量、稳价格等工作。

  (1)督促零售药店应开尽开,按要求设立“防疫药品服务专柜”,集中摆放“四类药品”,设置醒目标识并明确药品存量信息。

  (2)鼓励零售药店实行退烧药拆零限量销售,优化药品配置,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购药需求。

  (3)落实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动态掌握辖区重点连锁零售药店药械购进、储备和供应情况。

  (4)建立“领导包药企、处室包药店”包扶包抓机制。协调布洛芬、连花清瘟等药品货源调配和同类药品采购,动态了解西安市同类药品生产企业情况,及时向药品经营企业反馈,做好替代药品购销协调工作。

  (5)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紧盯药品质量、进货渠道、过期药品处置等重点,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企业把好进货渠道关、产品质量关。

  (6)加强网络药品销售监管,综合采取约谈、下架违规药品、删除违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函告平台关停网店等措施,加大对违规网络销售药品企业(个人)打击和曝光力度。

  (7)突出“四类药品”和医用口罩等防疫药械重点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及时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依法开展后处置。

  (8)按照《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切实做好近期价监竞争重点工作的通知》,做好重点涉疫药械价格监管工作。

  (9)选取重点零售药店设立价格监测点,每天监测连花清瘟、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N95口罩等防疫药械市场价格,动态掌握价格波动情况。

  (10)开展线上线下执法检查行动,依法立案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过期药品,“黑市”高价销售“四类药品”和试剂等违法行为。

  (11)严格执行从严从快将严重违法主体列入失信名单要求,将疫情期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严重违法主体列入失信名单,以强有力的手段支撑“两保一稳”工作。

  (12)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理群众关切问题,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13)发挥零售药店和驻点执业药师作用,为购药群众提供防疫用药合理建议,提醒群众严格按说明书服药,做好健康管理。

  (14)通过发布公告等形式,提醒广大群众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药。 华商报记者 李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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