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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16 16: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充分依托县、乡(镇)、村三级组织网络,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巡回法庭、送法下乡、法律宣传等活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无讼少讼、无执少执、无访少访”的目的。截至目前,焉耆县县域内已有10个村实现全年不超过两件诉讼案件。

  一是增强创建“无讼村(社区)”的责任感、使命感。创建“无讼村(社区)”,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延伸和前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法,是诉源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也是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的工作。

  二是加强与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对接。包联法官下村(社区)开展工作时,首先与所在地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负责人联系,就该地存在或潜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沟通,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两个派出法庭积极融入辖区乡镇党委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利用辖区党组织优势,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向乡镇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选择对接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试点,针对当地矛盾纠纷特点,协助当地制定无讼村(社区)创建清单,便于开展创建工作。

  三是增强“无讼村(社区)”工作实效。将“无诉村(社区)”创建、法官进网格、巡回法庭、法官说法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和法官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走访入户、案件回访、上门宣传、情感说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推进“无讼”工作日常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成讼”。

  四是增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效能。加强部门联动,对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甄别、引导、分流,两个派出法庭和当地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密切配合、及时对接,全面深入开展矛盾风险排查,确保对各类矛盾纠纷的信息反应灵敏、处置及时,将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由乡镇司法所、村委会、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多渠道调解,并在短期内予以反馈,调解成功后由法院进行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官、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多方式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传播法律常识,弘扬正能量。大力宣传诉源治理、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义,动员辖区居民积极投身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打牢创建思想基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无讼村(社区)”创建是弘扬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焉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无讼村(社区)”创建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新机制、新路径,对外积极联动,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对内继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提升程序分流效能,努力在辖区内构建起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解纷、繁简分流、分层递进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诉外。(吴海艳 魏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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