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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酿事故受伤还要负全责!

发布时间: 2023-12-12 08:3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2023年11月30日11时35分,郭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大武口区建设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建设街与鸣沙路交叉路口处时,与沿建设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此路某驾驶的宁A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郭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查,郭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全部责任,须自行承担医药费,并赔偿对方车辆的损失。(大武口交警大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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