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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yán)过(guò)其(qí)实(shí)到底什么情况?

发布时间: 2023-08-20 20: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2017年3月,徐某(化名)向刘某(化名)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3个月后归还,但徐某并未按时归还。

  2018年6月,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为追索借款,刘某将徐某的继承人徐小某(化名)等六人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清偿徐某生前债务20万元及利息。

  由于徐某已经去世,双方对于债务又各执一词。为查明遗产情况,承办法官调查了徐某生前的财产情况,发现徐某在内蒙古的一张银行卡内存有150454元。这笔钱在他去世一个月后被人取出,取款地就在镇江丹徒区。经过进一步调查,最终确定是死者徐某的二女儿所取。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被告作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徐某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对于被告辩称的150454元均用于丧葬事宜,法院认为,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内已经涵盖丧葬费用,因此被告该部分的辩称,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各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某75227元。后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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