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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优化措施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护航

发布时间: 2023-07-29 20:3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记者 刘放明 通讯员 何音)7月28日,湘潭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延续和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有关情况,释放湘潭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惠民安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湘潭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因城施策,按照“稳定需求、规范供给、严格监管、活跃市场”的要求,对去年5月20日出台的《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进行优化,并于7月17日出台《关于延续和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主要从激发合理消费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规范市场秩序三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着力激发合理消费需求方面主要有九条措施,分别为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最高限额可达90万元;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凡文件有效期内购买湘潭市新建商品房均可享受财政补贴;拓宽人才购房补贴范围,对象拓展到新引进的大专以上学历等人才,范围延伸到所有用人单位;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采取“商改住”、购房补贴、用水用气优惠等方式加快销售去化;推动地下车位、车库办理不动产登记,从购房补贴、土地出让价款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公寓业主使用成本,公寓住户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合理确定二手房评税价格,调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引导企业多元化销售,通过促销手段吸引消费需求。

  在着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主要有七条措施,即,积极开展“商改居”,对分期实施的商住项目,依法依规可适当降低商住配比等;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合理化利用;分期缴纳土地价款,容缺办理行政许可;规范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和维修资金管理;规范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办理,分阶段发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三分之一以上,其他建筑形象进度达二分之一以上,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风险评估通过后予以办理;提升住房品质,打造好房子等“四好”样板,开展高品质楼盘评选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公共服务配套,鼓励房企引入优质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配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等。

  在着力规范市场秩序方面主要有四条措施,分别为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继续实施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常态化信息发布,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加强联合执法,规范中介机构监管等;积极稳妥处理房地产开发领域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服务房地产企业发展“绿色通道”。

  据了解,优化后的《措施》有效期1年,执行期限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政策适用范围由市城区扩大为全市。后续,相关部门还将就购房补贴等制定配套细则,组织开展政策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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