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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16 14:0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以2001年5月18日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为标志,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走过20多年的历程。随着对保护实践认识的深化,2008年11月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第四批代表作名录时,将原用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 ”这一名称,改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从一开始觉得这两个名称念起来拗口、不适应,到今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称谓较为熟悉,还逐渐比较普遍地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简称为“非遗”。“非遗”和“非遗保护”实际上都已成为专业名词。这充分说明当代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具有了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广泛认知度,以及人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视和以文化自信自觉参与保护的热忱。

  中华民族历来有着保护文化遗产的优良传统,《诗经》将民间歌谣与正声雅乐、宗庙祭祀舞曲歌词汇集传世就是例证。历朝历代文人对市井民生业态、百工技艺等,也有大量记载,这对我们认识今天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描述的物象情状及其价值,亦有深刻启示。像康有为在他的《广艺舟双楫》中说:“譬江汉游女之风诗,汉魏儿童之谣谚,自能蕴蓄古雅,有后世学士所不能为者。”清人徐沁在《明画录序》里也说:“琴弈之有谱,而卒莫能发其者何也?盖琴之妙,在于抚弦弮指之间,及鼓罢而音亡,了无可传矣。况求弈于推枰敛子之后,是何异于醒而说梦乎?”抚琴、弈棋无形的技艺及依托的文化意蕴,相比于可见的琴和棋子,更为重要。前人的认知,对我们今天的非遗保护仍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但建立起国家整体性文化发展战略基础上的非遗保护体系,只有在今天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更具文化自信的时候,才成为现实。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今天大家对它的概念已越来越清晰,却也仍常见一些人仅把物质的、可见的呈现形态当作非遗项目的全部。比如我们看到的广告中常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酒”等此类的表述。这样的说法往往会使我们忽视了非遗的实质内涵。实际上,酒的酿造技艺及技艺的文化蕴涵才是非遗的核心。而这样的现象,也并非个例。因此,非遗保护要坚持科学保护的原则,今天仍然需要从它的基本概念、呈现形态、传承规律、保护原则与方式以及怎样认知非遗的价值、保护的意义等方面来正确认知非遗与非遗保护。如此,我们的保护工作才能符合规律,有的放矢,收到实效。否则,就会事倍功半,甚至对非遗造成损害。好在今天的非遗保护实践已经提供了比较丰富的科学保护的经验。除了理论工作者要总结这些经验以外,各级非遗传承人也应结合自己的传承历程,总结、阐发传承的经验、思考,他们的体会最具实践性,最鲜活,也最具说服力。非遗与非遗传承人不可分离,非遗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尊重传承人的传承(包括继承、延续、再创造)主体地位,尊重传承人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是非遗保护也是理论研究最重要的命题之一。我们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在讲它的共性价值,而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者的传承人、社区、群体基于该项目而产生的个体的情感记忆和精神依归,更是具有个性和独特性的。这种蕴含人类智慧和精神血脉的文化情感记忆,因其个体性而愈加鲜明和独特。它具有在某一时期、某一文化区域内促成人类价值观交流的独特意义。它体现的共性价值我们要珍视,它基于个体感受的独特价值更应尊重。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非遗保护中真正尊重非遗项目的持有者(传承人、社区、群体)在项目认定、传承和享有相应权益中的主体地位,包括他们对非遗保护和管理范畴的话语权。有了这样一个原则,非遗保护才可能健康、持续,我们的理论研究才可能比较符合实际。

  在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初起之时,我即参与了这一工作。由于担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兼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在参与保护工作实践的同时,我也注意学习、总结、探讨非遗保护的理论问题,不断深化认知非遗保护的科学规律,以期从遵循科学规律的保护实践中求得保护工作的实效。这就有了汇集这些思考的于2013年5月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一书。非遗保护实践不断发展,人们对非遗及其保护的认知也不断深化,不少新的经验和问题需要不断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概括。因此,近七八年来,我仍然结合非遗保护工作的发展,思考非遗保护中的一些新的问题,也就有了一些新的文章发表。尽管这些文章或为应报刊、同道之邀而撰写,或为参加研讨会及讲学而撰写,但皆非应酬之作,都表达了我对非遗保护中主体性的基本问题或新问题的针对性看法。相信这些看法和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作为基础引发从事非遗保护理论研究的同道做更深入的探讨。正好去年文化艺术出版社社长杨斌同志提出希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纳入该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丛书》再版,我欣然同意。书中除了收入我本人发表的文章之外,还附有部分媒体记者的采访报道及我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有关非遗保护工作的提案。媒体报道中记者的文章都比较准确地表达了我的思考;提案有的是由我单独提出,有的是由我作为主要提案人征得有关政协委员(如梅葆玖、李世济、叶少兰、朱乐耕、朱世慧等)同意签名后共同提出。在此表达我对这些朋友们的谢意。

  本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丛书》中的一本,主要呈现王文章研究员近十年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的总结和深入系统的思考,收录文章40余篇、全国政协会议相关提案7项、媒体采访记录8篇。

  王文章,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政协京昆室副主任,教育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顾问,清华大学吴冠中艺术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国家邮政局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主任。曾任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等特聘教授,中国文化报社社长兼总编辑,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兼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兼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全国政协第十一、第十二届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着有《艺术当代性论评》《汇真集》等,主编《昆曲艺术大典》《梅兰芳访美京剧图谱》《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戏曲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辞典》等,曾获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出版政府奖、文化部文化艺术创新奖、文化部全国文化新闻一等奖、北京市人民政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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