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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督促关护有温度让老小孩不“迷路”

发布时间: 2022-09-30 15:3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侯劲松)2021年12月,64岁的李某某在回家途中,临时起意将路边停放着的一辆未上锁某品牌自行车骑回家。车辆经鉴定估价为人民币2000余元。被害人报案后,李某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决定对李某某适用督促关护制度,由其子女担任督促关护责任人,签署《关护承诺书》,检察院对子女关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认为关护责任人积极履行关护义务,并配合司法机关对李某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李某某深刻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社会危险性已消除。今年8月3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大多数轻微刑事案件的涉案老年人都是初犯、偶犯,违法犯罪发生的背后具有一定家庭因素:长期缺少社会交往,子女关心爱护不足,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年人的“内心焦虑”,加之法治意识淡薄,容易陷入违法犯罪的“迷途”。法律的约束、刑事责任的追究,可以禁止一时的犯罪行为;但要真正让这些涉案的“老小孩儿”改变认知、幡然悔悟,自觉尊法崇法、守法用法,离不开家庭的关心关爱和全社会的引导支持。

  为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有效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发生,今年年初,徐汇区检察院创新设立督促关护涉案老年人制度,对于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的老年犯罪嫌疑人,由其成年子女作为关护责任人签署承诺书并履行关护义务,促进老年犯罪嫌疑人法治意识得到提升,不良行为得到矫治,以此作为适用非羁押措施、案件从宽处理等方面的依据。通过督促关护制度,让子女意识到自己对长辈关心爱护的不足,教育引导子女加强生活照顾、心理抚慰、精神交流,切实承担起赡养的法律责任和尽孝的道德责任,发挥家庭在预防和减少涉老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

  同时,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上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由该院检察长担任主持检察官,当场对李某某及其子女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让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件”发挥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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