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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民生“小案”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理念

发布时间: 2022-08-25 08:3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admin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由此可见,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针对履职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应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助推溯源治理,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本案系一起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引发的“小案”,虽然当事人诉求争议的标的不大,却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为民实事守住民心”的一个缩影。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且当事人信访意愿强烈。为把信访隐患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消除到位,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在打开申请人“法结”和“心结”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地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与此同时,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以“结案”为目标,而是多想一分,想深一层,从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中敏锐发现行政检察监督线索,并通过实地走访,追根溯源,调查引发民事案件矛盾纠纷的关键症结,从“个案办理”上升到“类案监督”,梳理出辖区物业服务监管领域存在的漏洞,依职权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及时发出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能动司法的“我管”实现社会治理的“都管”,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去管”,实现在配合制约中一体推进溯源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

  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可能大部分都是所谓的“小案”,但“小案”关乎民心,无数“小案”牵动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用心用情办好“小案”才能守护好民生民利。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始终按照“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的工作要求,围绕“一体融合、脱薄争先”的工作主题,依法能动履职,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理念,以“能动司法”代替“机械办案”,往前想、抓前端、治未病,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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